三国之最风流53 灭族(上)

赵子曰 / 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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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仲、陈褒到,荀贞在院与们相见,因为时间迫,也没多说,开门见山地问:“昨天丙去阳里见了,说诸事已备,只欠东风。可是么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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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、陈两:“‘只欠东风’什么意思?”蠢笨,虽知此句的典,但联系文却也能概猜意思,许仲答:“是。”往堂外看了看,见院中没有外,只有唐在拿被褥晒,院门并有小夏、小任两个站岗放哨,当,从怀中取样东西,走到荀贞所坐的案,递将

荀贞接住,见是片竹简,边写了两行字,每行四字,写的是:“生子两头,天将二曰。”顿时心中了然,却故意问:“此为何?”许仲答:“此即为将从第三氏家中搜的罪证。”陈褒笑嘻嘻地接着说:“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妖言,罪及三属。”

去年夏天,洛阳有女子生,两头四臂,被视为妖孽。这件事,很就传遍了洛阳周边的郡国,颍川郡离洛阳远,郡中多知晓此事。“生子两头”,说的就是这件事了。只有个头,就像天只有个太阳,所谓“天无二曰”,而如今有两头,那岂是说“天将二曰”了?荀贞心:“这八个字和‘苍天已,黄天当立’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。”

很显然了,许仲、陈褒这是想用“妖言罪”陷害第三氏了,而实际,“生子两头,天将二曰”这八个字也的确和“苍天已,黄天当立”样,是扣的“妖言”。

何谓“妖言”?祥、众之辞即为“妖言”。按照律法,凡犯此罪者,则族灭,重则罪及三族,乃至会牵连到门的宾客、故旧、友朋。

荀贞很意,看许仲、杜买、陈褒是完全理解了的意思,拿的这个罪名也正适。

将竹简还给许仲,扣案几,说:“如此,们回去告诉杜买,明天早就书县君,告发第三氏妖言众。”胡/平是在繁阳亭被捉的,杜买乃是第经手,这个告发非得由可,荀贞能越庖代俎,会袖手旁观,顿了顿,又说:“并告诉杜买,另写份告发的文书给好也同时书县中。”

个杜买,也许县令朱敞会重视,但如果再加,有荀氏的招牌在,朱敞重视也得重视了。果然,次曰,当杜买和荀贞先书县中,当天午就有个县吏骑马了乡中,却是荀贞的熟,门贼曹秦

汉承秦制,言论重罪共有四种,分别是:诽谤、妄言、非所宜言和妖言。除了“非所宜言”之外,其它三个就是以“族刑”,也就是诛族。因其刑重,并且又是言论罪,所以此类罪又和那些刑事罪有同之,最的区别就是:刑事罪,比如杀盗*,都有确凿的证据,而此类罪却因是“因言获罪”,在证据好确定。换而言之,也就是可以理解为:说有罪就有罪,说没罪就没罪。也正因为这个特点,在酷吏的手,此类罪名常被滥用。

见了荀贞,第句话就是:“荀君可知‘妖言’罪名之重?”久任门贼曹职,知“妖言罪”的分量,绝对是杀器,故此头句就问的这个。

“知。”

,县君说,繁阳亭乃君任之地。今杜买与君书,告发第三氏妖言众。县君让:告发第三氏到底是繁阳亭的意思,还是的意思?”没是傻子,胡/平又是繁阳亭的,却在除夕曰在繁阳亭被捉,随久,荀贞就与杜买先书告发第三氏妖言众,明摆着的,这其中必有幕。

荀贞面,答:“第三氏家中宾客胡/平应邀在繁阳亭吃酒,因为博戏赌钱,被杜买拿。胡/平为赎罪,主告发第三氏家主有妖言之罪。这种种经吏已在书中写得清清楚楚。”

是说此案与无关?”

荀贞默认。

哪里肯信盯着,说:“妖言之罪,犯罪,至三属,辄牵连百,乃至数千。去年,兖州刘氏妖言案,最终获罪的有四百多,近半被杀,余者多被流放千里。,荀君,既知此罪之重,那么可有确凿的证据?”

“兖州刘氏妖言案”,荀贞听闻二。这刘氏乃是当地的族,家中甚富,本称雄县乡,却就因为个“妖言”之罪,夜之间,族或被诛、或被流放,数受到牵连,偌个家族就此烟消云散。

荀贞听了秦的质疑,忙,侍立在堂门的小夏:“将昨天第三家的东西拿!”秦狐疑等待,多时,小夏捧着个漆盘,放在秦,掀开边的布帛,其中的事,却是五锭金光灿灿的金饼。秦莫名其妙,问:“这是什么意思?”

“这就是昨天第三家给的东西。秦公,请试想,若是心中有鬼,第三家又岂会肯用这五块金饼换胡/平?胡/平只是家的个宾客而已,哪里能值这五金之钱!”

语。

荀贞又:“其实,吏早在几天就接到繁阳亭的书报案了,正因为知妖言罪名之重,所以当时没有报县君,而是令杜买仔核实,以免有误。杜买再三询问胡/平,并遣去桑亭暗中打探,有很多都证实了第三氏确实常妖言。”

“按这么说,此案是证据确凿了?”

“第三氏仅常妖言,繁阳亭在这几天的暗访中,并且发现其族跋扈乡中,鱼百姓,所犯之罪极多。这里有概的记录,请秦君观看。”

小夏拿份文牍呈给秦

打开看,觉触目惊心,见其共罗列了三十几条罪状,当头第个是“群盗”,第二个是“隐匿亡命”,第三个是“贼杀”,另外又有私杀婢、和歼等等诸罪。

这些罪状的,每条罪状都有名,即犯罪之,其是其罪名,再边是苦主的名字。致算,牵涉到了第三氏族中的二十多。——也亏得许仲、江等皆为本乡侠,际广泛,脉很广,才能够在短短几天搜集到这么多的罪证。

将文牍看完,怒:“虽非本乡,平时也听说这个第三氏,知其常年横行乡里,自称闾里侠,以武犯,只是却没想到竟然如此跋扈、罪恶!若这些罪名皆属实,族其三属也为错!”

荀贞心中,听的潜台词,想:“‘若这些罪名属实,族其三属也为错’是什么意思?难,难了‘妖言’其实只是诬陷?”知,只凭“妖言”罪就可令第三氏族诛,然而秦提“妖言”,只说如果这些罪名属实,那么族其三属也为错,很像是在“避实就虚”。

荀贞猜测的没错。“妖言”罪因其特点,常被地方吏使用,用诬灭治族,或以立威、或者借此谋夺钱财。就如那个“兖州刘氏妖言案”,办此案的个新任的县令,明眼都能看得,明显是为了立威。因此,秦虽然知第三兰拦劫乐之事,但却也十分怀疑荀贞办此案的机。管刚正严直,却也通,正如说的:“若这些罪名皆属实,那么灭其三族也为错”。

荀贞问:“那么?”

这就回县中,请县君派暗中核查,若这些罪名皆属实,捕其全族!”

听了这句话,荀贞想:“果然,秦相信第三氏有‘妖言’之罪,听其话中意思,主还是看这份文牍的罪状是否属实,如果属实,族第三氏。”虽然秦信第三氏有“妖言”之罪,但荀贞却也并担心,因为这份文牍的罪状,每条都是真的。

——

1,妖言。

秦汉“妖言案”甚多,远则如秦之坑儒,有个主的原因就是:“诸生在咸阳者,吾使廉问,或为訞言以黔首”。又如秦末,“今年祖龙”之语。

西汉武帝给州部史颁布了六条监察条例,“六条诏书”,其中第三条,“是考察郡国官在刑狱方面的置是否得当,以及观察‘山崩石裂,妖祥讹言’之类的灾异现象。也就是说,地方的‘妖言’是史必须留意收集和追查的重信息”。

西汉的淮南王刘安因“荧百姓,妄作妖言”,但本自杀,王、太子、涉案宾客“皆族”,且受到牵连的“列侯二千石豪杰数千,皆以罪重受诛”。

到了东汉,此类的案件更多,“犯罪,至三属”。永寿元年(155年),“刘陶疏桓帝陈时弊,有‘门获东观之辜,室罗妖叛之罪’之语,可知以妖言获罪、以妖恶连坐,已成当时严重的社会问题,即使是豪门巨室,也难逃罗网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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